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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8月份车辆限号吗(上海8月份车辆限号吗现在)

adobe小编2022-10-17生活资讯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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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份准备开车到上海玩,听说上海有些道路会限行外地车

早上7:00--9:30 下午16:30--19:00

外环以内的所有高架路(不含外环)都不能走,辅路可以走。节假日除外。

其实走辅路是一样的。其他没什么,没有什么单双号之说。

也就是说,只要不上上高架是一样的。

希望满意

g20峰会限行时间江西往上海方向8月30号单双号哪个限行

单日单号,双日双号。30号是双号,所以车牌尾号是单号的车辆禁止通行。

为保障G20杭州峰会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规定自8月28日(周日)0时起至9月6日(周二)24时止,对浙江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单双号交通管理措施

1、杭州市及部分环杭县、区将限时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每日凌晨2时至24时,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2、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全部高速公路及宁波市行政区内部分高速公路将全天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除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上海限行时间和范围

2021年上海最新限行规定:

一、本地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沪C牌照小汽车。限行时间:每日7时至20时 , 每天13个小时(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沪C牌照在限行区域内全天禁止通行。限行区域:(一)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三)逸仙高架路(全线);(四)沪闵高架路(全线);(五)中环路(全线);(六)华夏高架路(全线);(七)罗山高架路(全线);(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十)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十一)虹梅高架路 (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十二)北翟路地道;(十三)南浦大桥;(十四)卢浦大桥;(十五)延安东路隧道。特例:沪C牌照小汽车禁行范围

悬挂沪C号牌的机动车禁止在中环路(杨高南路立交桥至华夏高架路)、华夏高架路以及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沿外环隧道(含两侧地面泰和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外环隧道以西至杨高南路立交桥,含两侧地面泰和路、泰和西路至顾太路)-杨高南路-龙阳路立交-龙阳路-龙东大道-金桥路-金桥立交桥-杨高中路-杨高北路-杨高北一路以及长江边线、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悬挂沪C号牌的客运出租小型客车可以在上述区域内的S20外环高速公路上通行。

限行规则:在限行时间内禁止通行,沪C牌照小汽车全天禁止在限行范围内通行。

二、外地车: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限行时间:高架道路限行时间:每日7时至20时 ,每天13个小时(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内环道路限行时间: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一)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三)逸仙高架路(全线);(四)沪闵高架路(全线);(五)中环路(全线);(六)华夏高架路(全线);(七)罗山高架路(全线);(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十)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十一)虹梅高架路 (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十二)北翟路地道;(十三)南浦大桥;(十四)卢浦大桥;(十五)延安东路隧道。

自2021年5月6日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沿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桥地面投影—龙阳路—罗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限行规则:在限行时间段内禁止通行。

往上海浦东机场单双号限行吗?8月30号

上海没有单双号限行的规定。对于外地牌照车辆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不能上部分关键路段。

从2016年4月15日起,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12条高架道路及隧桥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具体措施如下:

一、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南浦大桥;

(十一)卢浦大桥;

(十二)延安东路隧道。

二、在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照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6年4月15日起施行。

 

G20期间8月28号单号开车上虞到上海地面限号吗

限的

为了保障G20杭州峰会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规定自8月28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杭州市及部分环杭县、区将限时实行 “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每日凌晨2时至24时,杭州市,德清县, 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2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及宁波市行政区内部分高速公路将全天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除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3以下车辆限制在本省及杭州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变。

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行驶。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4以下区域允许符合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通过高速公路过境

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上述载货汽车禁止通行区域,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2501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及S16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

5下列情形不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二十国集团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不含入杭通行证及安检证);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二)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需在本通告禁止区域内道路行驶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机动车,经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由相应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明,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禁行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