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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影评

大扶沟限号(扶沟限号2022)

adobe小编2023-04-07电影影评116

扶沟县3月17号限号吗?

从三月十五号开始已经不再限行了,没有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

开车到扶沟服务区接人怎么进去,从北京回去的到扶沟服务区下车,开车怎么才能接到,

驾车路线:全程约738.6公里

起点:北京市

1.北京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正义路行驶30米,调头进入正义路

2) 沿正义路行驶410米,右转进入前门东大街

3) 沿前门东大街行驶760米,过右侧的正阳门约140米后,稍向右转进入前门西大街

4) 沿前门西大街行驶1.0公里,稍向右转进入宣武门东大街

5) 沿宣武门东大街行驶860米,稍向左转进入宣武门西大街

6) 沿宣武门西大街行驶990米,过右侧的金水大厦约120米后,稍向右转进入莲花池东路

7) 沿莲花池东路行驶20米,直行进入莲花池东路

8) 沿莲花池东路行驶940米,过天宁寺桥,朝广安门桥方向,右前方转弯进入天宁寺桥

9) 沿天宁寺桥行驶490米,过天宁寺桥约200米后,直行进入二环

10) 沿二环行驶1.4公里,过右侧的贵都国际中心约1.2公里后,稍向左转进入菜户营南路

11) 沿菜户营南路行驶2.0公里,过菜户营桥,朝京开高速/南四环/马家楼桥/南三环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京开高速

2.沿京开高速行驶17.1公里,朝广州/大庆/G45方向,稍向左转进入大广高速

3.沿大广高速行驶692.4公里,在大新/扶沟/太康出口,稍向右转进入扶沟互通立交

4.沿扶沟互通立交行驶320米,右前方转弯

5.周口市内驾车方案

1) 行驶280米,朝太康方向,右转进入X003

2) 沿X003行驶30米,调头进入X003

3) 沿X003行驶70米,左转

4) 行驶270米,朝开封/濮阳方向,稍向左转进入扶沟互通立交

5) 沿扶沟互通立交行驶760米,直行进入大广高速

6) 沿大广高速行驶16.2公里,在扶沟服务区出口,稍向右转进入扶沟服务区

7) 沿扶沟服务区行驶360米,左转

8) 行驶70米,到达终点

终点:扶沟服务区

交管12123上面写的周口交警大队可以扶沟办理吗

是的,周口交警大队可以帮助您在扶沟办理各种交通管理事务。请联系当地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

扶沟县限号3月3号现在多少号出行?

目前为止仍在国家规定延期之内,并没有限号。你们那里应该也不例外。

正常之后限号如下

查询货车禁行路段电话?

今日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海口市货车通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将货车通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车类型

本公告所指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

二、限行区域

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不含海垦南路(椰海大道至保税区南门路段)。

三、所有货车24小时禁行路段

(一)滨江路全路段

(二)海秀快速路全路段

(三)长天路全路段

(四)国兴大道全路段

四、不同车型的限行时间

(一)新能源货车

新能源货车除海秀快速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受通行限制。

(二)小型货车

1.每日7:00至9:00, 16:30至19:3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三)中型(含)以上货车

1.每日7:00至21:0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每日7:00至21:00在火山口大道(火山口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至火山口大道至环市街交叉路口)禁止通行;

3.每日21:00至次日8:00在长秀路(长秀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至长秀路与海盛路交叉路口)禁止通行;

4.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五、车辆通行规定

(一)所有货车要按照以上管理规定通行。

(二)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限行时间、区域和路段上通行的货车,应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方可通行。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六、临时通行手续备案的相关规定

(一)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书

4.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地点

海口市金龙路9号交警支队 B1017室

(三)咨询及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四)咨询电话

31366858

七、法律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八、附则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3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为2年,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执行情况对本通告随时进行调整。2019年7月1日施行的《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备案登记号:QHK-2019-40001)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