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车到济南限号吗现在(省内车到济南限号吗现在能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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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辆进济南市区是不是限行?
济南现在对外地号牌小型机动车辆,没有任何限行,限号规定。不过大货车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号牌,白天都是不得进入绕城高速行驶的。
外地车在济南限行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济南车辆限号对外地车规定如下:1、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2、“外地号牌”是指非“鲁 A 、鲁 S ”的机动车号牌。3、工作日交通高峰期是指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4、“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隧道)等高架道路。5、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山东济南限号吗?
你好,目前济南没有限号政策,外地车不限行,但是济南启动了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绕城高速内禁行渣土车。
你好请问山东省济南市限号吗
截至2019年10月,山东省济南市没有限号,但《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了采取限制交通措施前应提前向社会公告。
《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临时占用道路、停车场从事大型文化、体育、商贸等活动影响道路交通的,应当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扩展资料
《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十六条【限制措施】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和城市发展规模,采取相应措施合理控制化石燃料机动车保有量。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程度,划定禁止或者限制机动车行驶的区域、道路、时段和车型。
采取前款规定的交通管制措施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七条【低碳出行】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改善公交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道路通行条件,引导公众低碳、环保出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济南节假日外地车限行吗?
对外地车是采取的不限制。
但是这次限行只是针对最近的雾霾天气而实施的,所以说天气好转后政府会通知取消的。而且这次限行对象只针对济南市政府机关及市直企事业单位范围的车辆。所以说对外地车是没有限行的规定的。
济南现在并未对外地号牌小型机动车辆限行(但是大货车是无论本地外地号牌,白天都是禁止进入绕城高速的行驶的)。
所以说济南现在对外地车没有具体的规定。
限行主要是按照尾号限行:
尾号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2007年的北京奥运测试赛期间,北京开始单双号限行。单号日子时候,只能车号的末尾数字是单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双号日子的时候,只能车号末尾数字是双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
措施实施以后对城市交通拥堵起到缓解作用。
2021济南限号表
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国庆假期10月1日至10月8日不限行,上班首日10月9日周五限行尾号3和8。
济南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外地燃油车,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隧道)等高架道路为限行路段,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扩展资料
尾号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措施实施以后对城市交通拥堵起到缓解作用。2008年的北京奥运测试赛期间,北京开始单双号限行。单号日期时候,只能车号的末尾数字是单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双号日期的时候,只能车号末尾数字是双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 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